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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非电力投资:“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机遇与挑战

日期:2019-05-08        来源: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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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带一路”倡议带动下,中国对非洲电力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项目几乎涵盖电力行业的所有领域。本文结合调研情况和相关资料,详细论述中国对非洲电力投资面临的多重机遇和主要风险,探讨非洲营商环境中的积极、消极因素,指出对非合作应加强顶层设计、战略引领和政策反馈,拓展业务领域,创新融资模式,积极寻求中国与域外国家在非洲的合作机遇。

   电力行业投资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也是中国对非洲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中资企业走向非洲的风向标。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中国对非洲电力投资的规模持续扩大,中非双方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同时也涉及更多政治、经济、社会议题,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严峻风险。

   一、中国对非电力投资现状

   中国在非洲电力行业的投资规模远远超过其他域外国家,投资项目几乎涵盖电力行业的所有领域。国际能源署2016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和地区,2010-2020年期间,中国企业承建或将承建的电力项目将超过200个,新增装机容量约17吉瓦,涉及37个国家和地区;同期,中国承包商将承建至少2.8 万公里输配电线路,包括跨国输电线路、国家骨干电网、城市或农村配电网;2010-2015年,中国公司承建了撒哈拉以南非洲约四分之一新电厂。在北非地区,埃及是投资的主要对象国。近期比较大型的项目包括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总承包的埃及EETC输电工程、上海电气与东方电气组成联营体中标的汉纳维电站EPC项目等。

   多个大型国有企业在非洲市场深耕多年,形成了地域涵盖多国、领域广泛多元的业务布局。在中国公司中,五家企业主导了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发电项目,它们分别是中国电建旗下的中国水电和山东电建,中国能建旗下的葛洲坝集团,三峡集团旗下的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以及中机集团旗下的中国电工。2010-2015 年,这五家公司完工或基本完工的总量是中国公司新增发电装机容量总量的四分之三。其中,中国电建在非洲的投资规模最大。截至2018年8月,中国电建在非洲41个国家设有85个境外机构;在非洲46个国家执行844份工程项目合同,合同总额约2392亿元;工作范围除电力以外,还涵盖水利、交通、航运和房建等多个领域。在电网领域,国家电网公司以东部非洲、南部非洲为投资重点区域,初步形成一定市场规模。截至201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在非洲的项目合同额超过39亿美元。

   中国规划、中国装备、中国技术、中国标准加速“走出去”。随着一个个大型项目在非洲的成功落地,中国电力企业的软实力得到了越来越多非洲业主、欧美监理方的认可。例如,三峡集团所属中水对外公司承建的几内亚苏阿皮蒂水电站完全采用中国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其设备全部从中国采购。再如,埃塞俄比亚GDHA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海外首个采用成套中国电力技术和装备建设的大型输变电工程。同时,中国电力企业寻求更高站位,主动参与多国的电力发展规划,为非洲伙伴提供电力开发、清洁能源建设、国家骨干电网等方面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近年来,中国电建免费为非洲多国政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编制国家或区域的行业发展规划。

   中国投资、承建的电力项目为大量非洲民众缓解乃至解决了能源贫困的“燃眉之急”,构成“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有机组成部分。据估算,2010-2020年,由于电网发展和发电装机容量的增加,非洲1.2亿人将通过接入电网获得电力,其中中国企业的贡献将达到30%。同时,在非洲的电力投资塑造了现代中国的正面形象,有力传播了中国对外战略和对非政策,夯实了中国与投资对象国的友好关系。一个显示这些效应的例子是,2017年8月17日,在安哥拉索约联合循环电站4号机组启动仪式上,安哥拉副总统维森特指出:“感谢习近平主席倡导的‘一带一路’。我们是‘一带一路’最直接的受益者,愿在此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与中方在多方面的战略对接和深度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并且造福两国人民。”

   二、中国对非电力投资面临的多重机遇

   众所周知,非洲是全球能源资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具有急迫且庞大的用能需求。目前,绝大多数国家致力于建设电力基础设施、开发可再生能源。以上这些是非洲电力开发的常态性机遇。本文主要关注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非洲内外环境向好趋势下出现的新机遇。

   (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对非电力投资

   非洲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历史和自然延伸,是重要参与方。截至2018年9月6日,中国已与非洲37个国家以及非洲联盟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理念,中国政府把对非电力投资作为一个重要且优先的合作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2015年、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期间,中方提出一系列促进中非能源电力合作的指导原则和政策利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非盟《2063年议程》、非洲各国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为中国对非电力投资创造了诸多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

   其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加强与非洲国家的政策沟通,为中国的对非投资提供行政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与区域组织、部分国家签署了加强能源电力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联合声明等。例如,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与非盟签署了《中国—非盟加强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表示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共同推动非洲基础设施发展规划(PIDA)和非盟《2063年议程》旗舰项目,并筹建中非能源合作中心。二是充分了解非洲国家的发展诉求,帮助非洲加强电力领域的能力建设。例如,国家能源局与肯尼亚核电局、南非能源部在民用核能领域开展紧密合作,帮助两国培养核电人才,建设相关保障制度。三是推动并实施一大批条件成熟的非洲电力项目,并积极协调“三行一保”(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机制及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提供融资支持。

   第三,外交部、商务部助力和协调中国电力企业“走出去”。近年来,中国外交不断完善拓展和维护海外投资利益的功能,在便利化服务、风险告知和防范、紧急状态下的外交救援等方面形成一些成熟的工作机制。同时,面对多家中国电力企业进入一国市场的情况,外交系统主动发挥协调作用,提升中国企业在非投资的组织性、协同性。例如,在喀麦隆,使馆对有意愿参与当地水电项目的中资企业持续跟踪,根据每个企业特点选择给合适的公司开具支持函,也会在企业间开展协调工作,避免出现中国企业为争夺项目而相互压价的情况。

   第四,中国探索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开辟更多对非投资渠道。第三方市场合作是指将中国的中端制造能力同发达国家的高端技术、先进理念结合起来,为第三国提供高水平、高性价比、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三方共赢”。目前,中国与法国、韩国、德国、英国等十多个发达国家达成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共识或协议,电力基础设施成为先行先试的领域,在全球范围取得了丰硕成果。2015年12月,中广核欧洲能源公司、法国电力新能源公司和法国伊诺桑公司联手开发纳米比亚500兆瓦太阳能及风电项目,成为第三方市场合作提出以来,中法在非洲能源领域的首个成功案例。未来,中国与诸多发达国家及印度、阿联酋等新兴国家在非洲电力尤其是清洁能源领域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势必产生更多合作成果。

   (二)非盟、非洲国家出台了电力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施路线

   在非盟层面,与电力发展相关的规划包括:非洲基础设施发展计划、非洲可再生能源倡议、非盟专业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能源行动计划等。PIDA是由非盟领导、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规划和协调机构(NEPAD)具体执行的基础设施扶持计划。根据PIDA在2017年发布的报告,NEPAD将18个大型电力项目列为重点能源项目,为这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规划、融资提供直接支持,吸引全球投资者的参与。例如,2016年,NEPAD帮助赞比亚—坦桑利亚—肯尼亚联网工程在瑞士、赞比亚召开吸引融资的会议,并赞助该项目赞比亚段的实地勘探工作。这些努力可以帮助一些电力项目克服起步阶段的实际困难,促进早日落地。非洲可再生能源倡议由非洲多国领袖在2015年12月的巴黎峰会上提出,其目标是在2020年新增10吉瓦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并预期到2030年新增30吉瓦。七国集团、瑞典、欧盟等承诺为该计划注资100亿美元。到2017年初,已经立项的项目有19个,涉及1.7吉瓦的装机容量,总投资达40亿欧元。

   非洲多国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能源转型趋势,出台了各自的电力发展规划,形成中长期的系统方案。例如,埃塞俄比亚电力公司于2015年完成埃塞电力发展总体规划报告。根据该规划,埃塞2037年电源装机预计达到32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约2000万千瓦,地热500万千瓦,风电约200万千瓦。除复兴大坝水电外送通道采用500千伏线路以外,电网以400千伏、230千伏为主。再如,埃及电力控股公司于2017年发布了《2022-2027年电力发展规划》,规划新增电源装机1334万千瓦,加强500千伏交流主干网架建设,配套加强配电网,推进国内智能电网建设。同时,埃及计划在2018年初步成为北非和中东的电力传输和交易中心,将富余电力向约旦、利比亚、沙特阿拉伯以及一些非洲国家出口。

   (三)非洲工业化进程加快,多国用电需求远超预期

   非洲工业化带来迅猛增长的用电需求,众多国际能源机构对此提出相关预测。根据国际能源署2014年发布的《非洲能源展望》,到204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电量需求将达到 1.3 万亿千瓦时,工业将成为最大的电力消费部门,其电力需求增长两倍。电力需求增速超过GDP增速,年增长率达到6%。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在充分评估非洲产业发展路径后,提出非洲整体电力需求总量将增加到 2050 年的 3.2 万亿千瓦时,2050 年电力需求将是 2015 年的 5.2 倍。其中,2050 年工业部门用电超过居民和服务业部门用电,占终端能源比重的 36%。目前,一些国家已感受到快速工业化带来的用电需求压力。例如,喀麦隆政府之前按照经济年增长6%、电力增长12%计算用电需求,但实际经济增长比之前预期的速度快,2017年该国电力缺口已经达到50万千瓦,远远超过之前预测的31.9万千瓦。

   非洲矿业、冶金业的用电需求长期被低估,多国面临电力供给无法支撑产业发展的棘手问题。例如,近年来,几内亚铝矾土矿实现井喷式发展,开采量从2008年的1350万吨上升至2017的4500万吨,跃居全球第三。面对发展机遇,几内亚政府引导矿产资源实现就地转化,目前已批准建设7个氧化铝项目,并努力寻求电解铝项目的落地。但是,电解铝的耗电量较大,一座年产量100万吨的电解铝厂将耗电150亿千瓦时,而这是2016年几内亚发电量的10倍以上。再如,尼日利亚已探明高品位铁矿石多达30亿吨,但该国钢铁的年产量长期停留在200万吨,每年须至少进口钢铁700万吨。可是,如果要保障本国钢铁自给自足,耗电量将达到66亿千瓦时,这将占据2015年尼日利亚全国用电量的五分之一,势必进一步加剧该国的用电紧张。

   (四)次区域电力组织的推动

   根据笔者的调研经验,相比东南亚、中亚、南美地区的区域电力组织,非洲次区域电力组织更具活力和实际影响力,积极发挥着政策交流、技术引进、吸引融资等功能,扎实推进各种工程的落地。目前主要的电力组织包括:马格里布电力池(COMELEC)、东 非 电 力 池(EAPP)、西 非 电 力 池(WAPP)、南 部 非 洲 电 力 池(SAPP)、中部非洲电力池(PEAC)等。以西非电力池为例,该组织联合冈比亚河流域组织、西非开发银行等区域组织,推动多个水电开发、区域跨国电网项目,取得了诸多进展。14 个成员国中已有 9 个国家的电网完成联通,未联网的多国也将在2020年左右实现跨国电力交换。几内亚、科特迪瓦、加纳即将成为电力输出国,区域内清洁电力将得到更大效率的消纳,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三、中国对非电力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政局变动

   近年来,非洲整体政治环境趋于稳定,政变频次已降至独立以来最低,2014-2017年都没有发生过政变。但是,由于经济形势的波动,各国内部根深蒂固的政治、社会矛盾,各种类型的政治威胁(尤其是政局动荡、局部军事冲突、恐怖主义威胁、严重的治安问题)依旧显著,而且有时还具有“一票否决”的破坏性影响。当前,中国驻非洲的各家电力企业均高度重视政情社情的信息搜集,建立了相关风险的管控团队、管理体系或应急预案。

   在诸多政治风险中,企业最担心的是执政集团更替导致的政策变动,担心新上任的执政团队大幅修改甚至推翻前任政府的决定。2017年以来,安哥拉、加纳、冈比亚、津巴布韦、埃塞俄比亚等国新领导人上台后,都采取了对前届政府批准的承包、采购、投资项目进行重新审查的措施,并直接导致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进展缓慢或陷于停滞。中资企业有时被迫卷入政治变动的风波中。阿里·邦戈在2016年加蓬大选中获得连任,个别中资企业被认为在选举过程中支持了反对派候选人让·平,导致选举后有的中资项目被废除。

   非洲领导人意识到政局变动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消极影响,尝试推进投资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有时事与愿违,甚至引来更多政治纷争。以刚果(金)大英加三期项目为例,卡比拉政府自2009年开始,一直努力为该项目寻找投资方,推动设立专法来增强外国投资者信心。但是,由于刚果(金)国内政局走向不明,加之西方国家对卡比拉政权的打压,刚果(金)国民议会于2018年4月6日否决了“英加法”草案,该国反对派及部分总统派的议员拒绝为卡比拉总统的政策背书或提供政治承诺。可以预见,无论2018年底的总统大选产生怎样政局,大英加三期项目仍将继续成为接下来刚果(金)的政治角力焦点。

   (二)多国营商环境未见实质改善

   非洲一些国家致力于改善本国的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显著进展。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在190个经济体中,毛里求斯(第25位)、卢旺达(第41位)、摩洛哥(第69位)、肯尼亚(第80位)等国在排名中靠前,但是仍有不少国家并未发生质的改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对各种不利因素都有直接明确的提醒。例如,尼日利亚政策波动性大,对合同和FIDIC条款的履行存在随意性;行政审批环节多,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喀麦隆政府行政效率不高,吃、拿、卡、要以及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十分突出;法律执行不到位,企业很难按照相关法律享受优惠政策。利比里亚虽然国家法律法规较为齐全,但存在有法不依、过度执法和腐败执法的现象,投资和税收政策调整频繁,执法随意性比较大。在能源电力部门,有时遭遇到一些特有的腐败现象。例如,在刚果(金),电力部门人员腐败成风,大量私企、个人贿赂买通电力公司管理人员,通过作假来逃避缴纳电费。

   有些国家在招商引资时出台了诸多鼓励政策,但实际上“口惠而实不至”,而且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开始变相压榨外资企业。例如,刚果(布)与中国在产能合作方面走在前列,也推出了诸多促进投资的政策。但2014年以来,由于经济下滑、政府财政赤字严重,政府通过修法扩大税源和税基,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中资企业均遭遇税务部门的恶意稽查或没有税法依据的罚金。

   (三)债务违约风险

   非洲是全球债务最沉重的地区,一些国家已经处于债务危机或危机的边缘。根据非洲开发银行的数据显示,非洲外债总额从 2010 年的 3826 亿美元上升到2017 年的 8220 亿美元,外债占 GDP 的比重从 2010 年的 22.1%上升到 2017 年的36.6%。51个国家中,外债占GDP的比重超过75%的国家有10个,比重超过50%的国家有15个,比重超过25%的国家有38个。中国对非洲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税务负担普遍偏重,非洲开发银行2018年的统计报告显示。南非、埃及、安哥拉、埃塞俄比亚所持外债占国家GDP的比重分别为49.8%、40.4%、36.5%和33.5%。

   由于债务风险较高,一些非洲国家已经很难为大型基础设施的融资提供主权担保,并期盼带资进入市场的模式,将融资责任和压力完全转移到投资企业。例如,刚果(金)大英加三期水电站的开发成本预计为180亿美元。面对如此庞大的融资压力,2018年5月,大英加项目促进开发署署长卡拉拉指出:“刚果(金)政府不会为之借一美元,将由获得特许开发权的公司来承担债务。”

   (四)开发煤电容易遭遇非洲内外的质疑或抵制

   中国在非洲的各类经济行动经常遭遇来自非洲内外的严格检视,甚至有时是刻意抹黑。在能源领域,开发煤电常被贴满“不负责任”、“唯利是图”、“输出落后产能”的标签,当积累过多的舆论压力时,就可能对投资造成巨大风险。以中国电建EPC总承包的肯尼亚拉姆燃煤电站为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50兆瓦,建成后将成为东非、中非地区最大的发电设施,并将为“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蒙内铁路提供电力。对于该项目,肯尼亚内外始终充斥反对声音。在国内,环境部长艾丽斯·阿金伊·考迪亚公开表示质疑,称该项目“有违肯尼亚按照《巴黎气候协定》的要求做出的减排承诺”。2018年6月5日,肯尼亚多个社会团体在首都游行,反对项目的落地。在国际社会,2018年5月28日,美国四名参议员致信非洲开发银行秘书长,反对拉姆电站建设,声称该项目将有损肯尼亚作为清洁能源引领者的声誉,增加肯尼亚的外债负担,破坏该国长期的经济良性发展。

   在一些人眼中,清洁能源代表着一种绝对的正义、正确,而煤电只能是落后的、短视的选择。其实,这样的观念打压了非洲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也无视了近年来清洁煤电技术的发展和成功应用。能源转型是必须的,但不能是激进的;应立足清洁能源,但也应允许转型过程中能源开发的多样化,允许一些国家优先解决能源贫困的棘手难题。

   (五)国际竞争压力

   长期以来,非洲的电力投资领域存在着激烈的国际竞争。西方国家在影响力、技术标准、融资效率等方面占据先入为主的优势,一些新兴国家(如韩国、印度)利用地缘优势、特色技术不断开拓市场,中国企业获得优势资源、优质项目往往具有难度,需要付出远超西方企业的成本。此外,一些西方国家或企业不时将能源合作政治化,抹黑中国投资,散布中国威胁论。

   目前有两个动态值得重点关注:首先是美国的“电力非洲倡议”(Power Africa Initiative),该倡议承诺,从2014年到2018年向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电力基础设施提供82亿美元的官方资金支持。这笔资金并非作为财政援助或者贷款直接投入项目建设中去,它们中的一部分将用来支持非洲各国电力系统的私有化改革,另外一部分则是作为贷款担保、进出口保险和投资风险保险,以鼓励美国企业进入非洲电力基础设施领域。截至2018年4月,该倡议已帮助117个、电量超过9500兆瓦的私营电力项目完成融资,其中32个已经投运,产生2393兆瓦电力。2018年11月,美国国际开发署发布该倡议的2.0版本——《电力非洲:2030年输电网发展路线图》,划定非洲10个跨国电力贸易机遇区,并在10个机遇区中遴选出47个项目及其中的18个优先项目。

   其次是法国和印度2018年3月成立的国际太阳能联盟(ISA)。该组织的目标是力争在2030年前为发展中国家筹措1万亿美元以上的资金,新增1000吉瓦的太阳能光伏装机。非洲国家和地区显然是ISA业务的重点拓展对象。在成立仪式上,印度总理莫迪宣布资助15个国家的27个太阳能项目,总价值为14亿美元,其中23个项目都位于非洲;法国总统马克龙宣布2022年前将拨付10亿欧元支持该联盟的活动。ISA已经得到非洲国家的积极响应,在首批签署ISA协定的60个国家中,非洲国家有35个。2018年9月11日,贝宁、布基纳法索、加蓬、马里、尼日尔和多哥发起全球倡议,动员ISA优先投资该区域的太阳能开发。

   (六)关于电网开发的争议

   目前,48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拥有输电线路11.2196万公里,不及巴西一国输电线路总长度(12.564万公里),而且已有输电主干网架普遍存在能力不足、设备老旧、超负荷运行等问题。不少国家的电网开发步伐落后于电源开发,如埃塞俄比亚骨干电网基本以大型水电站为节点,向国内的两三个大城市辐射或向国外出口电力。由于配电网发展缓慢、覆盖面低,目前全国人口电力覆盖率只有25%。再如尼日利亚,由于输配电线路严重老化,仅2017年上半年,当地媒体报道的电网崩溃就达14次;2018年4月,该国电网在五天内崩溃两次。这样的电网状况无力承担发电端的大规模开发,更无法适应清洁能源大规模发电的波动性和间歇性。

   近年来,一些西方组织或企业基于技术优势和自身在能源领域的话语权,一味引导非洲国家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并对建立大规模输配电网络持反对态度。这种论调已经遭到来自西方学者的批评:“对于跳过电网的激进论调实际上反映的是(西方)意识形态的野心,而不是大规模提升电力接入率的现实考量。”而且,分布式方案将不利于非洲各国开展跨国、跨区域的能源互济。我们需要正视非洲国家电网发展过程中的争议情况,并密切关注其对中国投资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对策与建议

   总体来看,中国对非投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有抢抓机遇、开拓市场的紧迫性,也有直面挑战、处理风险的艰巨性。基于本文梳理的内容,就中国电力企业的业务开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

   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与非洲各国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抓紧实施双方认可、条件成熟、风险可控的项目,充分兼顾功在千秋的大项目、立竿见影的小项目,进一步扩大中国对非电力投资的积极效应,实现“一带一路”倡议更多的早期收获,激发非洲国家的合作意愿与投资潜力。对于某些吸纳中国投资较多的国家,应探索建立高水平的电力投资保障机制,保护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产权益,有效防范各种不可预测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风险;持续创造在东道国公平的投资机会和优惠待遇,制定双方中长期合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抓住历史机遇,加强政策反馈

   中资企业应充分把握“一带一路”的历史机遇,把握紧密对接区域和各国发展需求,树立新时代能源合作大局观,聚焦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将每个工程项目都打造成为代表国家形象的精品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内外统筹、政企统筹,中资企业应与中国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国家战略思路、各项支持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反馈,积累“一带一路”的实践经验和成功模式,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对非战略和投资导向。对于投资过程中遭遇的质疑或反对,中资企业不能一味低调或“韬光养晦”,应与投资目的地国的政府和公众进行及时的沟通和充分的说明。

   (三)拓展业务领域,创新融资模式

   对中资企业而言,在业务布局上应“点面结合”,既要重视与非洲单个国家的联络与合作,也要利用好非洲的多边机制、区域合作平台,提早布局未来大有作为的跨国电力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区域和各国的电力规划,帮助非洲各国务实稳健地推进电力建设,从产业链前端培育和挖掘投资机遇。推动中国标准体系国际化,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加强中非在技术标准、资质认证方面的合作。针对目前非洲国家的财政困难情况,应以政策性融资为先导,以市场化融资为主体,建立“政府+能源企业+工矿企业+金融机构”的多方合作平台,拓展多元融资渠道,营造高效顺畅的投融资保障机制。

   (四)寻求中国与域外国家在非洲的合作机遇

   众多域外国家参与非洲电力投资竞争是客观事实,我们不愿别人过度政治化中国的在非洲的投资,也不应动辄便给他国的在非投资贴上“争夺势力范围”、“维护霸权影响”的标贴。中资企业应持理性务实的态度看待他国企业的在非投资,努力化挑战为机遇,挖掘各方的利益交汇点,促成与更多域外国家在非洲电力领域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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