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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五措并举”推动与东盟国家国际产能合作

日期:2016-07-21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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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7月19日就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情况和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情况举行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高燕表示,为了推进与东盟国家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首先,简政放权,推动便利化。现在已经确定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的管理模式。

   第二,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惠贷款、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一些政策手段,来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行业的对外投资合作。

   第三,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推动面向东盟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国家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继上一届博览会之后,本届博览会继续和有关部委以及广西共同举办国际产能合作的系列活动。

   第四,推动实施了一批铁路、公路、能源、电力等重大的境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

   第五,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别行业指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相关协议,落实政府间的保障机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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