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遇到下述问题,不知怎么处理,希望指点迷津:
根据14号准则解释第9条“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现企业上年度根据后期大修理及重置支出,计提了预计负债,并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了折现,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报表列报时未确认融资费用是预计负债备抵项)。 本年度企业出现了2个情况,一个是发生了预计的重置支出(与预计金额肯定有差异);二是发生了生产性的上年度未预计的大额资产支出项目。
现在问题有2个:
1、本年度发生的无论预计到还是未预计到的支出是直接冲减预计负债吗,那么未确认融资费用如何处理?
2、根据或有事项准则,本年期末还要对预计负债重新评估一次吗,因为PPP运营期基本都是20-30年,预计支出存在不准确,工作量大,实际中财务人员实操性较差的情况。
答:
1、本年度发生的无论预计到还是未预计到的支出是直接冲减预计负债。期末需根据最新获得的信息对原先估计的重置、大修理支出等进行复核调整,相应调整预计负债的余额(变更预计的下次重置或大修理支出的会计估计后,按变更后的折现率重新折现,与预计负债的原有余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计入当期运营成本)。
2、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因此对预计负债的应有余额应定期进行复核调整,这也是一般会计估计都应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