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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乡村投资成沉没成本?温铁军:双层PPP能有效实现村民变股东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温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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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投资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瓶颈的难题?

  首先,2005年之前中央是把“三农”投资的责任放到县一级,而县这一级,特别是农区县普遍比较贫困,财政严重不景气,甚至是赤字财政,难以承担农村的投资责任。于是,2005年新农村建设国家战略提出,中央明确要求“三农”投资责任从县一级上升到中央和省两级,从那以后,大概2005年到2020年的15年时间里,我们至少投了几十万亿,因为现在中央财政最大项的开支就是三农,其中有相当部分投在了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形成了巨额的资产。

  但麻烦在于农民是高度分散的,缺乏能够承载这些投资的载体,因此这些投资基本都是部门在投,比如公路局往农村投了路,形成了巨大的路产,但是账在公路局那儿,也因此公路局替国家承担了很多债务。水务局在农村修河,旅游局在农村修各种各样的设施,各个政府部门在农村的投资最后演化成了沉没成本。为啥呢?因为部门在城里,投到乡下、投到村里的设施变成了“管不了、管不好、管起来不合算”的资产,在那儿变成沉没成本了。

  农村并不是没投资,也不是投资少,多少万亿啊!怎么才能让它活起来呢?我们的建议是请各个部门,反正你是管不了、管不好、管起来不合算,不仅不合算,而且还要维护。比如来洪水了,把你修的河冲了,老百姓绝对不会自己去把它再修复起来,一定是找你,你再给我修,这是你的。虽然河是我们村的,本来我们世世代代都是要修河的,但现在既然你全包了那就是你的,你这个河出一点毛病是你的毛病;同理,如果电网的变压器出一点毛病,对不起,全是电力局的事,农民不会有积极性来对这块资产做维护,去修去管,他没这个,村干部也没有这个积极性,因为不是他的。

  所以应该怎么办呢?第一个建议,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既然你们在推进国企改革,要求国企把资产跟私人资本结合,来提高它的所谓管理效率,那为什么不能把投到农村的这些资产变成农村集体资产?当前,中央正在搞“三变”改革,推进重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而这些资产本来就在村集体的范围内,你们也都知道,如果所有的村集体是以行政村为边界,都是以行政村的地域为产权边界,只要在这个地域范围内,所有投资形成的资产都应该变成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用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在短期内把几十万亿庞大的固定资产直接作股到我们现在还剩下的大概有五十万个左右的行政村,或者那两百万个左右的自然村。想想,几十万亿甚至上百万亿的资产,如果作股到五十万个行政村,那每个村有多少呢?至少得有个几百万、上千万。这样,村集体的这些干部就是坐拥数百万、上千万资产的公司负责人。

  同时我们推进农村集体的公司化改制,把政府投到农村的这些资产作股量化到每一户,使得每一户都变成股东,这不就是中央要求的“村民变股东”吗?向农民做股权分配的时候,要求农民把他们占有的资源性资产,有多少山、多少水、多少滩涂、多少水面这些资源性资产作股量化到集体,也就意味着我给你一份,你量化过来一份,你有两份。并不是我给你一份你给我一份,不是,我让你有两份,这样就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基础。

  好了,这样我们就提高了农民收入的财产基础,同时也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公司化改制的财产基础。因为我给你一份资产,你对进来一份资产,只有用这种对价方式才可以使得那些非标准化的资源性资产得到可标准化的资产价格,同时我们也不必非得强迫把农村中的各种各样的住宅全都拆了,尤其是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宅,大可以把它保留下来,然后把它变成农村集体的物业资产,就是既有政府投入所形成的生产性的设施资产,这是固定资产,又有农村大量的资源性资产,还有农村很多物业资产,这些东西放在一起少说也有几百万亿,就是一个巨额的资产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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