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众所周知,中国的财政是“四本账”,按收入规模排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靠税收贡献的,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近5年税收平均占比达到83%,非税收入占17%,很大程度上需要用转移支付等手段来统筹各地发展。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组成,在2019年,卖地收入占比达到了85.8%,根据申万宏源研究所的数据,在2020上半年,这个比例已经达到了89%。
在今年4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应当由政府统筹使用的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土地出让金进入历史,虽然相应增加预算内财政收入,但是地方政府的收支自由度大幅度下降,很多地方政府自己比较难受!
因此,本次《通知》实质上并未改变土地出让金的归属权和分配模式,只是根据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将本来归属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土地出让金等资金划归一般公共预算,并由税务局通过非税收入进行统一管辖,改变传统上自然资源部门对于土地出让金“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和之前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所有一致的是,税务部门仍然将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这意味着土地出让金依然归属地方财政,只是管理体系、征缴方式进行了改革、产生了变化。
在土地出让金进入一般公共预算后,能够有效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对提升地方政府可用财力有比较显著的作用。据财政部数据,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00124亿元,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42亿元。在改革过后,吸收了土地出让金后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将有很大的增长。
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了支出限额的管理,要求地方政府每年用于PPP项目的支出不得超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10%。因此,过去两年许多地方政府都反映用于PPP项目的支出已经基本达到上限,PPP项目入库的增速也比之前有了明显降低。随着《通知》的落地、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资金变多、地方财政盘子的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可用于PPP项目的支出也有望得到大幅度的增加,或将推动新一轮地方项目投资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