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高效开展,宿迁市财政采取四项措施加快PPP项目推进:
一是督促各项目实施机构按季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市PPP中心建立联络机制,通过专人对接督促各单位按季报送已被列入财政部示范、省试点的PPP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加强对项目的动态跟踪、监督。
二是定期会诊、解决PPP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针对PPP项目推进中前期手续、融资、社会资本选择等问题,市PPP领导小组及PPP中心定期召开会议会同相关PPP项目实施机构充分讨论、群策群力,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指导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除了已被列入财政部、省试点的项目,PPP中心还督促各单位筛选、报送适宜PPP模式运作的新建项目、存量项目。并对需要政府付费项目、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的项目,指导相关实施机构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详细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风险承担支出数额。
四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项目推进方案。对列入试点的PPP项目,PPP中心积极与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联络,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多次开展会议探讨、实地调研,力争编制出的PPP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便于引进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