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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建立专业机构咨询库、合作伙伴(运营商)库和金融机构库的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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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安全、高效、规范推进河南省PPP项目建设,给省内各级政府PPP管理部门、实施机构、咨询机构、专业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单位搭建公开信息交流、合作平台,由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建立河南省PPP中心专业咨询机构库、合作伙伴库和金融机构库等三个社会资本库(以下简称三库),推动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健康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三库”成员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征集和社会推荐方式广泛征集社会机构参与“三库”建设,为PPP项目实施机构提供充分选择。主要通过媒体发布征集、省内PPP实施机构推荐、合作金融机构等其他社会机构推荐、机构自行申报等多渠道、多模式征集。

  二、参与“三库”建设的要求

  (一)合作伙伴(运营商)库机构:

  1、有实力、有意愿参加河南省PPP项目建设、运营,具有交通、供水、供暖、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医疗、养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园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行业开发建设资质;

  2、综合实力雄厚,有开展政府性项目经验,运营管理规范的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国内外专业机构;

  3、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资金充沛,具备项目投资、融资的必要条件。

  (二)专业机构咨询库:

  1、熟悉国内PPP相关政策法规;

  2、具有PPP业务研究成果或为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供过咨询服务并获得政府部门认可;

  3、具备开展PPP项目相关咨询业务的专业人才;

  4、公司实力雄厚,行业排名靠前;

  5、与财政部推荐的5家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商谈,将有意愿与河南合作的机构纳入中心专业机构咨询库首批成员单位,进行公示、推介,并建立初步合作机制(见附件:《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专业咨询机构库设立和合作方案》)。

  (三)金融机构库:

  1、熟悉国内PPP相关政策法规;

  2、能提供符合PPP项目要求的融资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公司业务开展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推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概况、PPP方面的研究成果、典型案例等推介材料。

  (三)指定具体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申报流程

  (一)将上述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提交河南省财政厅PPP中心,中心负责登记备案,提交申报材料的公司应同意河南省财政厅PPP中心将提供的材料进行网络公示。

  (二)河南省财政厅PPP中心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评审)。

  (三)河南省财政厅PPP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供各级财政部门开展PPP项目时参考。

  五、合作方式

  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PPP项目实施机构等单位,根据PPP项目开展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自愿原则与纳入“三库”成员单位开展合作。

  中心对“三库”成员通过网络、培训会等方式进行推介,“三库”成员对提交的公司推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心建立“三库”成员的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建立黑名单制,对失信企业建立淘汰机制,逐步充实、优化“三库”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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