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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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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财金〔2020〕43号

   西昌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激励县市政府做好PPP工作,推动我州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金﹝2018﹞12号)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20﹞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一次性下达你局2020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下称“综补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此款项列“23003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获得的综补资金全部用于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前期费用等方面,确保专款专用;督促项目单位(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综补资金核算管理。

   三、请你局将项目获得综补资金的相关信息录入全省PPP项目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州财政局,以便我局及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请你局继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争取综合补助资金支持,着力提高项目审核通过率、入库项目落地率及民营资本参与率,持续推动PPP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安排表

   凉财金[2020]43号附件.xlsx

   凉山州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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