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实施项目建设,对于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及部委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加快推动PPP工作的政策和指导意见,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一大批PPP项目实施的成功范例。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的PPP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必要性。
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国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
(二)充分认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广泛性。
PPP模式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已明确要求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
(三)充分认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可行性。
在现行政府债务管理及公共预算支出管理体系中,PPP模式合法合规、降低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已成为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建设投资的重要选择。
二、指导原则
(一)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现阶段PPP模式运作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是否顺利实施以及后续服务的可持续性,对政府的公共形象、社会责任、财政支出风险影响较大。因此,具体PPP项目的实施应严格遵循政府主导,通过构建监管与协作相结合的合作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依法保护参与各方合法权益,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配置。
(二)风险分担,互利共赢。
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风险分担和利益补偿机制,平衡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充分考虑社会资本合理回报,又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与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有机结合。
(三)示范先行,先易后难。
优先选择公共服务需求迫切性、必需性强,需求长期稳定,权责关系清晰,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新建项目,特别是公路交通、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类项目,作为重点加快推进,通过示范项目的成功落地,以点带面、复制推广,快速带动一批PPP项目落地实施。
(四)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有效途径,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形成适合呼伦贝尔地区实际的操作模式。坚持必要、合理、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原则,既充分满足现行政策关于财政支出在PPP模式中的投入比例,又能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和财政支出压力,防止一哄而上,盲目追求投资规模而不顾财政承受能力地开展PPP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参与的PPP推进领导小组,建立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
(二)创新工作理念。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将PPP模式做为政府投融资的主要方式,今后政府实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都要优先考虑PPP模式。
二是重点谋划项目。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七网七业七新”的战略部署,结合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 “两区三地一家园”的发展定位,集中力量认真谋划一批PPP项目。
三是完善采购方式。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开、公平、规范地进行PPP项目采购,认真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比对资金成本、使用周期等关键要素,择优选择建设成本低、运营质量好、综合实力强、诚信可靠的社会资本方,不得以行政手段或非公开方式确定合作伙伴,保证PPP项目持续良好发展。
四是探索资金支持政策。开展建设资金多元化投入,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确定政策界限。
一是科学确定项目运营周期和运作方式。
二是合理选择社会资本方。
三是强化投融资成本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以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管理。
四是允许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前依法介入PPP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四)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
二是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项目前期审批。
(五)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项目库管理。要把相对成熟且能够落地的项目积极推荐到自治区级示范项目库,力争一部分项目进入国家级示范项目库;暂时不具备进入PPP项目库条件的,要积极协调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与咨询机构充分沟通,充实相关资料,加快入库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相关工作人员,要采取“以会代训”、“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专题培训,尽快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PPP业务的专家型干部。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开展PPP的经验做法,推动PPP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各旗市区、各部门PPP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签约落地情况、项目操作规范情况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PPP政策情况等进行全程督查。定期通报PPP开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