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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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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积极构建长江经济带生态屏障,推进滇桂黔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发展改革委会同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在总结前期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期制定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三方面工作安排:一是重点对长江经济带、滇桂黔等区域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体的200个石漠化县实施综合治理,并带动其余石漠化县统筹推进治理工作;二是遵循岩溶土地自然规律,合理布局造林种草、畜牧业舍饲、小型水利水保等各项建设内容;三是充分利用喀斯特地貌、生物景观与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林果、草食畜牧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实现“治石”与“治贫”相结合。

   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实施,“十三五”时期,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支持,提高工程建设补助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石漠化治理的机制,争取到2020年,治理岩溶土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公里,岩溶地区生态系统逐步趋于稳定,生态经济发展环境稳步好转。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指导和督促贵州、广西、云南等7省(区、市)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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