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政策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对《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下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必然要求。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 )出台之后,江苏省政府在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9月初印发了《实施意见》,对全省开展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围绕在江苏省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线,既全面贯彻国办发〔2015〕42号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既注重政策的科学性、创新性,又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25条,明确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项目实施、制度保障和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建立协调领导机制,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同时,还明确了PPP模式项目在土地供应、立项、规划选址、环评、税收政策、财政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实施意见》是目前我省在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中级别最高、最具权威的文件,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全面推动我省各地开展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人民日报、新华社等30多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并就江苏省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进展情况提问,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