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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意见

发布日期: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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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项目预算支出不超一般预算支出10%

   13日从东莞市政府网站获悉,东莞正式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东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将重点关注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值得关注的是,市财政部门要确保PPP项目每年预算支出不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东莞将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政府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等风险

   据介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根据要求,政府向社会资本开放部分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要求,推广PPP模式,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

   《实施意见》提出,东莞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即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实施特许经营。

   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或者是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

     严禁融资公司以保底承诺等方式变相融资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要求,市财政局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时,要确保所实施的PPP项目每年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支出,不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

   《实施意见》明确,将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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