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制定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安庆市推进环境污染源第三方治理总体要求是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等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扩大全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实施意见》中,深化了环境公用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合资合作、混合所有制、资产收购等方式,对环保设施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厂网一体化,以及垃圾收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准经营性行业项目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