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海市交通委发布《上海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以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条例》草案包括总则、规划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创新体系建设、航运营商环境建设等内容。
其中指出,上海将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拨款补贴、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创新奖励等方式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同时,上海还将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等组织建立航运基金,为航运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投融资服务。
《条例》还指出,上海将加强与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内其他城市在航运领域的全面合作,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比较优势,扩大辐射带动效应,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实现协同发展。
同时,上海还将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在国际航运领域的战略合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与世界其他国际航运中心城市之间的交流,鼓励航运企业、航运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据介绍,《条例》草案于23日正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