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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鼓励地方今年启公租房PPP模式试点和实施

发布日期:2015-05-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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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效率,近日,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地方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通知》指出运用PPP模式的几方面利好,即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 效率;有利于消化库存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改善住房保障服务,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为此,《通知》明确,包括财政政策、税费政策、土地政策、收购政策、融资政策等在内的政府支持PPP模式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体系,要求各地区从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PPP模式试点和实施工作。

  该《通知》规定,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是政府选择社会资本组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政府签订合 同,负责承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任务,在合同期内通过“承租人支付租金”及必要的“政府政策支持”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依法承担相应的风险。

  政府则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定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质量监管。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终结,并按合同约定作后续处理。政府对项目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提供担保或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强调,政府自建自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且手续完备、债务清晰的停工未完工程项目,以企业为主建设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均可以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而运用PPP模式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必须纳入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规划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数量稳定,保障对象按市场租金水平向项目公司缴纳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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