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三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明确要求落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此同时,《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快推进PPP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49号)都要求“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全面实施PPP模式”。在此背景下,防城港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在污水垃圾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要求,抢抓机遇,敢为人先,积极谋划实施了防城港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下称“项目”),撬动社会资本为防城港市在污水处理领域提供优质高效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项目总投资12.16亿元,合作期23年,是广西北部湾地区首个厂网一体化PPP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升防城港市城区污水收集能力、提高城区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从根源上改善防城港市居民生活环境,为防城港市打造成为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一、精心谋划,提升实施效率
首先,项目将新建污水处理厂与城区全部管网改造工程打包实施,管网改造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并重,“新旧两手抓”的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城区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其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是防城港市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方,实现了城区污水处理厂+上下游管网同时由一家社会资本运营,明确项目建设运营责任,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了集约化管理。此外,项目还设置了污水处理费收益部分反哺管网建设的机制,极大地解决了管网改造工程使用者付费不足的问题。
二、多措并举,保障运营质量
项目采用四项举措合理设置监管机制,激励社会资本高效建设运营,为实现“十四五”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目标提供保障。一是将进出水水质与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挂钩,项目公司要满足《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关于进水水质的要求,否则无法获得相关付费;二是将处理水量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实际处理水量未达到或超过基本水量部分,打折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三是将绩效考核得分与政府付费挂钩,绩效考核合格后,方可全额获取运营补贴;四是参考《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制定《运营维护服务协议》,针对污泥处理不达标、擅自暂停运营、偷排、管网满溢和泄漏、黑臭水体等情形单独设置违约金。
三、凝聚共识,调动各方力量
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下称“市城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统筹负责项目推进工作。为保证项目依法合规,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市城管局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组织数十次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同时,针对合理分配风险、优化使用财承空间等问题,市城管局积极征求市财政局PPP专班、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部门的专业建议,为项目扫清法律政策风险。在市城管局的组织下,各部门凝聚共识,通力协作,为规范推进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防城港市将继续以PPP模式为抓手,引领社会资本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同时,强化PPP项目绩效考核,着力提升PPP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十四五”期间全市城区污水处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