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各地应当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办法》重点支持的领域包括盘活存量难度大、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示范性强的交通、市政、环保、水利、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以及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办法》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采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将净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资,且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创新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