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安徽省毫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突出“六重”促进项目高效落地。
重“简”,完善配套措施。毫州市政府出台《亳州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五个环节,简化PPP项目操作流程,着力健全制度体系,为规范实施PPP提供政策保障。
重“管”,加强部门联审。按照“统一推进、统一评审”的要求,由毫州市PPP办公室牵头,会同项目实施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司法、审计等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进行联合评审。
重“实”,严挑细选项目。坚持必要、可承受的财政投入原则,在公共服务领域内筛选符合运用范围、前期工作成熟的公益性项目,按规定严格履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程序,切实做实、做细项目入库论证,严把入库关。毫州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34个,投资额455.42亿元。现有国家示范项目2个,总投资47.11亿元。
重“控”,强化防范风险。健全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严守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10%的“红线”,强化对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阶段的风险管控,不通过承诺固定回报、约定回购安排、弱化绩效约束等方式,固化政府支出责任。
重“信”,依法履约维权。增强契约理念,充分体现平等合作原则,依法保护PPP项目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约,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全市落地项目27个,投资额368.86亿元,落地率79.41%,与全省平均落地率持平;开工项目23个,开工率85.19%,高于全省平均12.79个百分点。
重“效”,开展绩效考核。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开展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以公众享受符合约定条件的公共服务为支付依据。毫州市进入运营期项目10个, 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支出,严格落实项目绩效激励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