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更好发挥PPP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日江苏省财政印发《关于开展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9﹞89号),启动省级PPP示范项目征集评选活动。
示范项目评选注重项目落地实施的规范性,突出项目产出物有所值,强调项目运营绩效管理。对已开展绩效考核的项目、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环境保护及幸福产业(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领域的项目优先支持。
各地申报的示范项目应当合法合规实施,政府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项目已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并更新到相应阶段,通过公开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并完成合同签署、项目公司设立、按约定完成首期资本金缴纳并完成前期融资。
江苏省财政厅PPP办公室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成备选项目提交专家评审。来自财政、行业、工程、财务、法律、咨询等领域的专家将对备选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对拟入围的项目还将进行现场走访,核查项目实际进展。示范项目名单将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并发布,江苏省财政将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16号)给予示范奖补资金。
示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政府方股权支出、运营补贴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可由财政部门统筹部分资金用于项目论证、法律顾问、绩效评价、课题调研、宣传推介和业务培训等各项PPP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