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五个方面共22项任务举措。一是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包括拓展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外商投资导向,提升对外贸易质量等3项举措。二是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包括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优化机构职能,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等5项举措。三是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包括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等6项举措。四是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包括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拓展对内开放新空间,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等4项举措。五是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包括强化集约用地导向,降低能源资源成本,完善人才政策保障,促进就业创业等4项举措。
《意见》在“(十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部分中指出,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