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日前印发实施,这标志着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启进一步深化新征程。
《实施意见》明确了广州全面实施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遵循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在《实施意见》中,提出广州市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的总目标;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还明确广州市各区各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广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经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从以项目为主向部门整体拓展,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二是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部门职责—工作任务—项目目标”的绩效目标体系,实施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构建“全面自评、部分复核、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调整、整改、报告、公开、问责”的综合应用机制。
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4本预算,并向政府投融资活动拓展,建立市、区、镇(街)三级联动机制,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覆盖、不留死角。
四是推进绩效信息全公开。突出广州市财政信息公开透明的特点,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从绩效目标公开、评价结果公开、接受人大监督等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通过绩效信息公开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激励约束和标准约束,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健全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党委领导、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指引和基础建设,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