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青海省PPP项目绩效管理,健全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PPP项目迈向高质量发展,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常态化管理的通知》(青财金字〔2019〕274号),通过健全制度机制,规范项目核查,实施绩效监管,为充分发挥PPP项目作用,促推社会资本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公共服务奠定了基础。
一、坚持制度先行,落实PPP项目全方位监管。为有效加强全省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对口联系人和PPP项目季报制度,要求各地指定专人负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汇总、录入PPP项目信息,并按季报送管理库全部PPP项目进展情况。制度的建立有效确保项目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对实现全省PPP项目各有关单位上下联动、信息互通,促进 PPP 数据综合运用、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加快项目推进、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严格测算核查,确保PPP项目科学规范运行。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责任测算口径,并对各地储备清单项目清理核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数据内容完整、测算依据准确、测算数据可用,详细甄别储备清单项目,分类处置、按时办理入退库,确保平台显示的项目进度与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保持同步。
三、强化绩效管理,提升PPP项目服务保障效益。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体系,严守项目产出绩效与付费机制完全挂钩底线,确保绩效考核的规范化运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充分考量行业特征和极端因素细致论证,灵活制定标准,审慎选择绩效评价的指标与范围,合理规划指标权重,提高绩效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务必坚持互惠互利,促进政企双赢的原则,创造政企合作的公平环境,增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相互配合与信任,促使社会资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