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2018年相继开展“项目落地年”和“规范管理年”活动之后,山东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再出新规。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提出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对PPP模式加强绩效管理,对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将予以退库。
在PPP管理库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的数量及民营资本参与率已稳居全国前列的情况下,山东开始引导项目参与方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推动PPP的高质量发展。
运营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
从这份新出台的关于开展PPP“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了解到,今后,山东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强化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倒逼项目规范实施。加强PPP项目绩效监控,对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将责成设区市财政部门予以退库。
PPP项目绩效评价将如何开展? 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绩效评价由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PPP项目绩效评价分为建设期绩效评价与运营期绩效评价。前者是对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评价重点包括工程设计、投资成本、项目融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项目风险及采购等内容,确保项目程序合规、财务管理合理。建设期产出符合建设规范、质量、安全及验收的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运营。
“PPP项目在运营期至少每年度要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据知情人士透露,PPP项目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应满足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按效付费时点要求。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按效付费原则。通过对PPP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与财政资金支付相匹配,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使用者付费的项目,要重点评价项目是否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目标等。
绩效监控弄虚作假要被追责
值得关注的是,继“项目落地年”和“规范管理年”之后,山东此次开启的PPP“绩效管理年”更加重视对项目的绩效监督。
今后,不仅要将绩效监督管理贯穿整个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还会强化监督问责,对绩效监控、绩效评估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人,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事实上,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多项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出台,项目入库等门槛相继提高,全国范围内PPP的野蛮生长得到相应遏止。同时,不规范项目加速出清。作为PPP模式推广大省,山东对如何防范PPP模式产生隐性债务、规范PPP项目发展做了不少努力。2018年,山东组织开展PPP“规范发展年”活动,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
为推动PPP的高质量发展,这次“绩效管理年”活动从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到绩效目标管理,再到绩效管理信息的公开,都进行了明确。
“规范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成为地方PPP政策的核心和主线,地方融资方式在不断创新,地方更注重PPP的创新,拓展发展新思路。”对当下PPP发展的主基调,明树数据分析称。
近日,财政部对PPP项目管理也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印发推进PPP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采取正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细化了规范的PPP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不规范的PPP项目的具体表现形式,并明确了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等规定。
不容忽视的是,山东PPP项目在数量、落地情况等方面总体表现突出。
财政部PPP中心的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2018年报显示,山东(含青岛)引领了多项全国排名第一:在管理库累计项目数和落地项目数排名中,山东分别以757个和466个项目居各省之首;累计有75个示范项目签约进入执行阶段,居全国第一;累计已开工项目数排名中,山东(含青岛)以301个位列第一位。
来自明树数据的分析显示,城市PPP投资潜力指数排名前50的城市中,山东有6座城市,排名据各省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