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降低税费负担、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政策落地落实等7个方面,细化制定25条干货十足的政策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务求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用地、要素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方面,由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牵头,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通过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电力电信等自然垄断行业、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特色小镇等领域的民间投资。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常态化机制,召开重点领域引进民间投资推介会,公开发布项目推介清单。鼓励民营资本参股或组建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鼓励市县与国家、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相关基金加强对接,积极开展产业投资合作。择优选择一批高速公路、铁路等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PPP)示范。鼓励各地采用委托经营、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已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转让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向国家争取在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湖南将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功能,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完善融资担保机制。比如, 根据《意见》,全省每年将安排200亿元以上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用于民营企业,同时搭建全省统一的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意见》提出通过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进一步扩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等,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