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共六个方面30条举措。
针对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普遍诉求,南京拿出“真金白银”,确定了包括成立100亿元民企纾困和发展基金、组建10亿元民企转贷互助基金、撬动政银合作贷款500亿元以上等8条举措,用以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南京推出7条举措,如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等,要求全面落实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成长期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意见推出了放开投资领域和市场准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5条具体措施,其中提出鼓励“民企+国企”“民企+外企”等多种联合体形式参与PPP项目,对民营资本牵头的PPP试点项目奖补标准提高10%。
在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南京也拿出了多条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政策举措,如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采购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进入国内“双一流”高校、国外顶尖商学院培训;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建立由市工商联、市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保护企业家权益联系协调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