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入选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位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示范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全省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累计58个,襄阳市、荆门市、钟祥市和宜昌市夷陵区作为推进PPP成效明显市县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根据财政部PPP以奖代补资金拨付通知,湖北省以41个项目总计2.34亿元奖励,位列全国第一。
据了解,自推行PPP工作以来,湖北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PPP项目质量,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湖北省PPP入库审核规程和项目合规性管理负面清单,出台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试行)》,指导全省各地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用优质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促进长江大保护、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推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
同时,湖北省严把项目“入库关”。湖北省财政厅金融处工作人员表示:“所有PPP项目入库时,都要明确“界线”、严禁增加政府隐形债务、确保符合财政承受能力。”该省严格把握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对不适合采用PPP的,前期准备不充分的以及建设成本没有与绩效挂钩的,或挂钩比例不到30%的,对未来财政支出能力依据不足的,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入库。严防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让PPP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严禁借PPP变相举债融资,搞名股实债、好高骛远、过度负债,增加地方政府性隐性债务。确保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不突破,特别是注意审核基金(含土地出让收入)作为未来地方政府支出责任、使用者付费来源及额度的可行性。
另外,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2018年一季度湖北省共清理出库不合规项目35个,涉及投资规模353.25亿元。在此基础上,该省加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监控机制,将不满足合规性管理要求的项目及时清理出库,做到项目进出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