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省级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则8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对省级试点PPP项目将进行宣传推介,吸引国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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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PPP项目
落地率为52.02%
据了解,2015年江苏就已实现PPP市、县项目全覆盖。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普遍成立PPP管理机构,出台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在财政部门设立PPP中心,并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的会商机制。为推广PPP模式,江苏组建总规模100亿元的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给予股权融资等支持,持续激发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热情。
今年年初,确定了19个项目,总投资687.72亿元作为江苏省2018年度第一批PPP入库项目。截至2018年4月底,江苏全省PPP入库项目519个,总投资1.07万亿元,270个入库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544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4534亿元。
最新统计显示,江苏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率为52.0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高邮市因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上主动作为、成效明显,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这是继南京市、沛县PPP工作获得国务院表彰后,该省相关地区PPP工作再获上级肯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PPP工作的高度认可,将对该省PPP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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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
按“六大要素”进行管理
据江苏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江苏将扎实推进PPP省级试点项目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PPP项目实施范例,更好发挥PPP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试点项目选择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激励先进地区,突出行业破冰和引领带动效应,优先支持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优先支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智慧城市和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幸福产业的项目。鼓励规范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服务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根据相关要求,省级试点PPP项目按照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同级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方案、省级PPP办公室审核备案、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方等“六大要素”进行管理。
试点项目的备案申报坚持“动态申报、及时受理”原则。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对申请备案的项目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符合备案要求的试点项目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对各地申请备案的项目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由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专家论证会采取封闭评审、质询答辩等方式进行。专家组由5—7名评审专家组成,涵盖财政、行业、财务、工程、法律、咨询、金融等领域专家。评审专家从省PPP专家库抽取,于集中封闭评审开始前1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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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宣传推介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针对PPP省级试点项目,江苏将建立政策资金帮扶机制。对列入省试点的PPP项目,优先推荐中国PPP基金和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支持;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前期费用补贴;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落地的,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补。
建立试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能进能出”的项目管理原则,对不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经查实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或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施落地的试点项目,当地财政部门按程序向省财政厅履行退出省试点项目手续,不再列入试点名单,取消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将已获得的各类省财政奖补资金退回省财政厅。
此外,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对省级试点PPP项目,采取召开现场推介会、网络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介,吸引国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江苏省PPP项目建设运营。
下一步,江苏省PPP工作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