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赣州市在重大基础产业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等领域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截至2017年末,全市有实质性进展的PPP项目110个,总投资770亿元。入库项目数、投资额和实施的项目数、投资额一直位列江西省首位。
接下来,赣州市财政局将深入推进PPP模式规范发展,努力开创PPP改革事业新局面。包括严防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严禁把PPP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严控政府付费类新增项目,推动建立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机制;从严从实规范PPP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已入库项目集中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安排PPP项目奖补资金对新建项目和存量化债项目给予奖励,着力扩大民营资本的参与度。组织公共停车场、污水处理厂等有稳定现金流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据了解,从2016年起,赣州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PPP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000万元,对全市新建项目按投资规模给予奖励(投资规模0.5亿元(含)至3亿元的项目奖励100万元,3亿元(含)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2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的项目奖励300万元);对市级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的,按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0.5%给予奖励。出台了《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列为重点开发培育的PPP项目,由同级财政按总投资1‰的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不少于20万元)安排给实施机构作为PPP项目前期工作启动费。截至2017年末,赣州市有实质性进展的PPP项目110个,总投资770亿元。入库项目数、投资额和实施的项目数、投资额一直位列江西省首位。有10个PPP项目入选国家示范项目,占全省示范项目数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