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发布了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丽水市有4个项目入选(市本级2个),数量位居浙江全省首位,这是丽水市财政局自2015年被浙江省财政厅授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市”以来,在PPP工作方面取得的又一项佳绩。近年来,丽水市财政局把握国家大力推广使用PPP模式的契机,立足本地实际,强化服务,严格把关,积极探索和创新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方式方法,实现PPP模式规范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一、强化服务,夯实PPP工作基础
一是抓好培训宣传,提高业务操作能力。联合丽水市发改委共同组织举办了市级部门、金融机构、各县(市、区)等75个单位参加的大型培训会,邀请国内著名专家,从政策解读、项目谋划、实务操作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了PPP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梳理法规和丽水案例,编制《PPP操作实用手册》,供一线人员参考。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及时破解各类难题。设立PPP模式领导小组,负责PPP项目相关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成立PPP指导服务中心,对列入实施计划的PPP项目,根据行业分类、项目特征安排专人对接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有针对性地分析研究对策,协调解决当前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做好金融服务,降低项目融资成本。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五家银行为丽水市PPP项目提供银行综合金融服务。通过签订框架协议,五家银行承诺授信额度均在30亿元以上,投资人融资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15%;加快PPP产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减少单一项目逐个融资的时间成本和操作风险,节约融资成本,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
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一是严把“评价论证”关,确保项目物有所值。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多人成为专家库成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对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进行评价,将通过物有所值评价作为项目开展的前置条件;严把PPP项目合规红线,确保每年度全部PPP项目的财政支出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以内。
二是严把“政府采购”关,实现项目采购灵活、高效、公平。通过对采购政策的深入解读和灵活运用,率先对社会投资人与承包商一并招标、土地出让与社会资本采购“二合一”和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进行探索,同时严格遵守采购程序,强化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既实现了项目采购的灵活、高效,又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是严把“考核激励”关,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建立考核督查机制,把PPP工作纳入丽水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及实施机构专项考核,每月跟踪督查市本级PPP项目落实情况,倒逼责任落实;出台《丽水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综合奖补的方式、方法及范围,支持PPP示范市建设,推动PPP项目签约、开工建设。
三、取得突破,丽水推广PPP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数量全省第一。目前,丽水市本级有7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有14个项目列入浙江省财政厅推荐项目库,数量均为全省第一,其中丽阳溪水系整治工程项目、华东药用植物园(丽水植物园项目)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案例选编》。截至目前,财政部共推出PPP示范案例27个,浙江省入选的2个项目均为丽水项目。
二是成为各地学习取经的基地。丽水市本级PPP工作带动了全市工作推进,丽水市入库项目以及列入示范项目和推荐项目数量均居全省前列,丽水市财政局在PPP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省PPP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丽水成为全国各地PPP工作交流学习的基地,先后有上海、深圳、西安等十多个省市前来丽水学习交流。
三是PPP项目建设进度远超全省平均水平。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列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19个,18个项目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6个项目开工建设,2个完工投入使用。其中7个财政部示范项目全部落地,2017年度完成投资计划7.0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2%。省级推荐项目落地率93%(全省平均落地率59.18%),项目落地率远高于全国和全省同期水平。
四是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高。通过PPP模式推广,引入了实力雄厚的投资机构,推动了社会资本的积极响应,进而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也使公众切切实实取得了收益。总的来说,PPP模式让丽水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如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总投资1.41亿元,通过PPP模式运用,10年政府财政支出仅为1767万元,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对公众开放预约挂号、区域影像系统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