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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40个PPP项目成功落地

发布日期:2018-03-08    来源:PPP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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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国家和省财政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进PPP模式运作。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PPP工作,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打破传统的BT、BOT、ROT等思维,按照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等PPP规范,建立PPP项目绩效考核、中期调价、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打造了一批标准的、可示范、可推广的PPP示范标杆,走出一条具有徐州特色的PPP之路。全市共40个PPP项目成功落地,项目总投资886.87亿元,涉及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市政工程、城镇综合开发、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

   注重“创新” 打造标杆

   成功落地全省第一单PPP项目。2014年7月,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入选首批省级PPP项目库,成为15个江苏首批PPP试点项目之一。市财政局、城管局组成PPP工作组,迅速完成咨询单位比选,通过对项目背景、边界条件、财务分析等方面研究,从政府和社会资本双重角度审慎评估PPP运作可行性。2015年7月,在省级政府采购平台开标选定社会资本方,为江苏省第一单按照规范化程序落地的PPP项目,民营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中标,该项目被财政部纳入PPP项目培训范例。

   首创轨道交通“网运分离”模式。轨道交通项目分为建设养护和组合运营两个阶段分别采取PPP模式运作。建设阶段采取“合作投资+建设养护绩效考核”模式,组合运营阶段采用“多元投资+使用者付费+政府监管补贴”模式。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开发配套费、轨道建设缴纳税金地方留成等多个方面筹集,有效保障项目资本金、建设运营补贴资金来源。创造性引入“持续经营、融资延续”理念,大大降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有效解决轨道交通资产寿命与PPP合作周期的错配关系,更加符合代际公平原则。轨道交通1号线为财政部首批示范江苏省第一单落地项目;2016年2月,全国第一单PPP基金落地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

   打造全国供水领域PPP项目典范。积极对接国内大型水务运营企业,研究设计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PPP项目“成本补偿+合理回报”收益模式,打造供水领域PPP项目范例。最终实施方案中,原水管线及房屋资产按50年计提折旧,项目合作期保持贷款合理规模,内部收益率实行“前低后高”设计。按照传统TOT模式,项目公司初期每年财政补贴超过2亿元;按照现行方案,初期财政补贴降至1亿元左右。2016年4月,该项目在中国财政学会举办的“中国PPP沙龙”作为范例推广;2017年9月,入选全国水务PPP示范项目十大典型案例。

   持续“规范” 完善机制

   健全PPP项目管理体制。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一些重大PPP项目分别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实施机构;市级PPP实施机构分别成立PPP项目领导小组,市水利局专门设立PPP办公室。市编委先后批复设立徐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徐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分别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机构,共核定编制14人,机构均设在市财政局。沛县、睢宁县、新沂市编制部门批复设立县(市)PPP中心,皆为隶属县(市)财政局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均5人;丰县、贾汪区财政局内部设立独立运作的PPP中心,其他县(市)区财政局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PPP工作开展。全市建立起PPP工作领导小组、PPP项目领导小组、PPP办公室、PPP中心、项目实施机构等五个层级的完善的PPP运作管理体制。

   完善PPP模式运作机制。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管理机制的通知》、《徐州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流程(试行)》等政策文件,不断推进PPP模式规范运作。制定《徐州市市级PPP专家库管理办法》,全省率先建立市级PPP专家库,入库专家92人,包括政策、学术、法律、财务、咨询、行业等六类专业。对接通过资格预审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建立50家企业组成的市级PPP项目潜在社会资本库,便于项目实施机构进行市场测试、完善方案和合同。筛选10个项目入选市级PPP项目典型案例,在市PPP外网公开发布。4人入选财政部PPP专家库,2家机构入选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

   坚持“两个不宜”原则。2017年11月,财政部、省财政厅先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严格规范PPP模式运作,规定对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等项目不得入库。在上述两个92号文件出台之前,2017年6月徐州市财政局即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规范实施PPP项目的建议》,提出了“纯建设、无运营成分、难以实现物有所值的项目不宜采取PPP模式,商业性开发等完全竞争性领域项目也不宜采取PPP模式”的“两个不宜”原则,“坚决杜绝承诺固定收益、保底回购、明股实债等借PPP名义变相担保举债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PPP政策文件,做好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绩效考核和信息公开工作”等规范PPP项目实施的建议,与部、省两个92号文精神高度吻合。

   加强项目库管理。项目入库是PPP运作的第一道关口,徐州2015年开始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并实行滚动管理。项目识别时,对有运营、有收益的项目优先入库。2017年11月,提前启动2018年PPP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初步筛选预备入库项目25个,总投资397.3亿元。全市PPP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5个、省试点19个,入选省项目库94个,数量居全省前列。目前市级已落地27个项目中,使用者付费3个,可行性缺口补助14个,政府付费10个。梳理92号文下发之前入库的、不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主动将14个未推进的项目向省财政厅提出退库申请并获批准。

   集聚“效益” 放大红利

   通过公开竞争降低付费水平。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广泛对接社会资本,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轨道交通1号线通过多轮竞争性谈判,确定中建股份作为合作伙伴,全市11个部省示范、试点项目在省级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招标,其余项目均在市级政府采购平台公开采购,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提高项目招标的公开性、竞争性。通过充分竞争,落地项目的工程下浮率(按照预算评审价)在10%以上,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充分体现PPP项目 “成本较低、效益更高”目标,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有效发挥PPP政策支持作用。以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等部、省示范试点项目为载体,积极利用部、省PPP政策,获得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4.9亿元,期限20年,综合成本1.2%。轨道交通项目争取中政企PPP基金48.43亿元,占全省总规模2/3,期限25年。省PPP基金落地19.8亿元,占全省39.6%。获得省级试点项目落地以奖代补资金5980万元,占全省总规模近1/3。

   PPP工作得到各级充分认可。2017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到江苏调研,专门听取徐州市市财政局PPP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市财政局作为唯一地区财政部门在江苏省首届PPP高层论坛交流发言;《中国财经报》以“探访‘徐州式’PPP”为题整版宣传报道;《中国政府采购报》以“八箭连发、招不虚出”为题报道徐州PPP工作经验。4年来,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新华日报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官网等刊发徐州PPP工作文章或信息70余篇;PPP创新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6年度“徐州市创新奖”。

   “白云疑向枝头出,明月应从此处留”。当前,徐州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新阶段,PPP工作将紧紧围绕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目标,在提升城市功能、打造标准示范等方面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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