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报价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同步发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信息披露指南,对PPP项目收益权、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公司股权等三类基础资产的合格标准、发行环节信息披露要求、存续期间信息披露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上述两项业务指南发布实施后,报价系统、沪深交易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在更规范、更具操作性的前提下展开。
两项业务指南主要围绕三类基础资产(PPP项目收益权、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公司股权)的合格标准、发行环节信披要求、存续期间信披要求作出规定。
针对各方较为关注的“建设期PPP项目如何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这一问题,业务指南做出特殊安排,明确PPP项目公司依据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建设期即开始获取相关费用的,可探索在项目建设期以未来收益作为基础资产,并合理设置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
对于社会资本方以PPP项目公司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的,业务指南提出了特别资质要求,即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报价系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两项业务指南的发布,有利于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和社会资本方等机构规范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有利于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发布后,相关各方着手积极推动项目落地。今年2月,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报价系统成功发行,这是报价系统落地的第一单通过证券化方式融资的PPP项目。
据介绍,目前报价系统仍有一批PPP项目储备,预计2018年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将出现显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