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项目筛选入库关,坚持规范发展。完善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太湖县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项目3个,已签约落地项目2个,新增待审核项目1个,落地率66.7%,PPP项目总投资23.41亿元,涉及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园区开发等3个行业领域。
二是严控财政支出责任关,强化风险防控。按照财政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太湖县2016年财政支出32亿元,从2019年开始,全部PPP项目财政预算支出责任约2.4亿元,符合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限额不能超过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规定。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责任。
三是严格PPP模式操作关,夯实部门责任。太湖县建立协调机制,针对每一个PPP项目分别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项目办公室,统一调度决策,细化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的责任范围,财政部门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并督促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初步实施方案,科学、高效、规范推进PPP项目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