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网建设再获利好政策扶持。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鼓励各地政府对微电网发展给予配套政策支持,从而逐渐建立集中与分布式协同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而为提高建设效率,《试行办法》特别提出鼓励各地通过PPP模式开展微电网项目建设运营。在业内看来,当前我国电网压力加大,微电网有利于提升分布式电源的高效应用,实现多线能源的可靠供给。
所谓微电网,是区别于主电网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试行办法》明确,微电网电源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等组成,能够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快速发展,满足多元化接入与个性化需求。有专家进一步介绍称,微电网内部电力来自于天然气、光伏及风电等分布式能源。在西北等风光资源充足的地方修建大型风电场、光伏电站,用户在接入小型的风机、光伏等电源设备时,就能使电能就近消纳,省去了在电网中传输的损耗,提高了能源的使用效率。
有分析指出,随着供电峰谷差越来越大,我国电网压力与日俱增,而新能源发电厂对太阳能发电的利用,更进一步加剧了供需峰谷差,现阶段解决之策就是发展完善基层电网,即微能源网或微电网,通过消费和生产相结合,解决电能和其他能互相转化的问题,也解决了新能源的出路问题。
本次《试行办法》指出,微电网电源应以当地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或以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型式,鼓励采用燃料电池等新型清洁技术。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在50%以上,或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而微电网源-网-荷一体化运营具有统一的运营主体,《试行办法》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此外,电网企业也可参与新建及改(扩)建微电网,投资运营独立核算,不得纳入准许成本。
“在微电网建设过程中,装配感应器、分布式能源、储能设备都需要大量资金,如果能通过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将有效提高建设效率”,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介绍,我国现有的微电网项目基本完成了功能互补,但在于需求侧互动方面略有所欠缺,“微电网的核心特性之一是实现电力就近消纳,但根据我国现行输配电模式,所有电力需经过电网公司统一配送到用户手中,这就推高了用电价格,也降低了用电效率,是亟待改革的环节。”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处处长孔涛则指出,今后微电网工作规划中难度最高的一环是探索微电网交易模式,即结合电力体制要求,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将微电网打造成具有独立售电权的市场主体,可以给微电网内部所有用户供电,以新能源微电网为载体作为独立售电主体,进行光伏直供或者与附近新能源项目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