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启动PPP咨询机构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首批可入库机构名单见附件。请名单内机构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授权书、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联系人信息等发送至cpppc@cpppc.org,邮件名称统一为本机构名称后跟“申请邀请码”,获取注册邀请码。财政部PPP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邀请码。请各机构注意查收邮件(包括垃圾邮件),取得邀请码并认真阅读入库操作手册后在www.cpppc.org“机构库”栏目内进行注册,并按照提示说明录入信息。系统将向完成信息录入的机构提示成功入库。
第二,未在本次公告名单内但符合《办法》入库条件的机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机构库”栏目内按要求“提请识别”。此类机构业绩应是截至目前已在www.cpppc.org“项目库信息公开”栏目公布的项目。财政部PPP中心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办法》核对并予以补充公告。
第三,根据《办法》,机构应在获得邀请码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库,否则将纳入下次可入库机构名单公告。咨询机构及其业绩相关信息将于系统关闭本次入库操作后及时公开,具体可通过www.cpppc.org“机构库”栏目进行查看。公开信息仅供社会各界参考。PPP项目政府方可以选择库内或库外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并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联系电话:
有关政策咨询:010-88659274、88659273
机构库技术咨询:010-8227008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