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处于内蒙古中部地区,中国正北方。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并处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区的重要位置。由于历史和生产等多种原因,乌兰察布市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特别是部分旗县多年来大量开采,导致地质环境破坏问题突出,矿区内废渣、废料遍布,粉尘弥漫,土地沙化,植被退化等地质问题相当严重,不仅给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给本已空气环境形势严峻的京津冀地区带来更为严峻的源头威胁。采取全面有效措施治理、落实国家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矿区涵盖乌兰察布市下属五个旗县矿区,分别为丰镇市、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兴和县和商都县,项目占地面积19.42万亩。
该项目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采用ppp模式进行治理,治理内容包括:矿区排土场及尾矿库地形整理及水土流失防止、矿区排土场及尾矿库表土重建及植被恢复、矿区治理节水灌溉系统、矿区采场边坡除险加固、矿区采场边坡植被恢复、矿区粉尘治理、矿区道路及配套市政设施、矿区环境实时监测等八个内容。以上项目工程投资合计99.98亿元,其他配套设施建设估算投资10亿元,项目总投资金额109.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