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从项目储备、项目论证、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执行等4个环节,简化PPP项目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PPP项目落地实施。
据介绍,该操作流程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牵头制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点。一是明确项目审批方式,对政府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PPP项目,实行审批制,由相应权限的审批机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政府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参与的PPP项目,以及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PPP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由相应的核准或备案机关履行核准、备案手续。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实施机构依据相关要求完善和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二是简化实施方案编制,对于由同级机关审批或核准、建设内容单一、操作模式比较成熟的一般性项目,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包括PPP项目实施专章,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对于建设内容复杂、投资规模较大或需要上级机关审批或核准的重大项目,采用备案方式的PPP项目,以及存量资产或经营权转让的存量PPP项目,要单独编写PPP项目实施方案。三是实行实施方案联审,按照“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要求,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涉及的财政、规划、国土、价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审计、法制等政府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对于一般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的PPP项目实施专章,可结合项目审批或核准一并联合审查。四是优化招标工作程序,要求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平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