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提出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计划,全面提高主要平原、江河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从昨天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浙江将加快实施138个防洪排涝相关工程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到2020年完成投资额近2000亿元。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被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根据《意见》,浙江将加快重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流域上游拦洪错峰控制性工程建设,推进台州朱溪、开化钱江源等20座大中型水库建设;同时,推进五大江河沿线干堤加固和蓄滞洪区建设。排涝工程方面,重点推进五大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基本建成“高速水路”;同时,加快中心城区排涝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成15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200公里以上、改造1400公里以上雨水管网。
根据目前规划,浙江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钱塘江、瓯江、椒江、飞云江、鳌江(以下称“五大江河”)防洪能力和杭嘉湖、萧绍、宁波、台州沿海、温州沿海平原(以下称“五大平原”)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规划标准,杭州市、宁波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
《意见》要求,各地在建设过程中创新融资机制,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各级政府作为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五水共治”的核心任务来抓,省级“五水共治”考核评价会将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作为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权重,并实行每月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