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在重点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转变政府职能,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营。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包括粮食仓储设施、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引调水工程、水利枢纽、水源工程、大型灌区建设,铁路、公路、机场、水运等交通设施,燃气、供电、供排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市政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旅游、养老、体育、文化、保障房等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项目。
《通知》指出,山西省十大重点领域和省、市级重点工程符合上述PPP模式适用范围的新建项目,要加大策划力度,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对于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对于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 运营(BOO)等模式推进。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