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要达300公里以上,并提出严格按要求推动管线入廊,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
地下综合管廊就是城市地下空间的一个公共隧道,用于集中敷设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管线。南京早在2012年就先行开展了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目前已在河西新城和江北新区建成了部分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线主要为给水、通信、电力、蒸汽管线等。
据介绍,地下综合管廊具有资源集约化、使用寿命长、安全性能高、管线运行维护方便等显著优点。《意见》要求,全省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铁建设、旧城更新、河道治理、道路改扩建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 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以上,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投入运营。
地下综合管廊造价不菲,建设资金从哪儿来?《意见》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发展可持续、安全有保障、运营规范化的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由管线权属单位按约定比例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负责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同时,《意见》还明确各地政府要严格按要求推动管线入廊、建立管线入廊有偿使用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在地下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而且,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