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1月26日召开的广东省人代会记者会上表示,2015年,广东共推出122个“PPP”模式的项目,投资额达2814亿元,这一规模在全国最大。同时,广东还设立PPP项目基金,截至2015年底一共有119个项目,总投资2752亿元。
他表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PPP试点工作。广东明确在八大领域鼓励推广PPP项目,具体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农用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以及能源、林业、科技等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曾志权认为,目前PPP模式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PPP运行法律不完善,由于这是一个创新性工作,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缺乏专门的法律,PPP推进工作的各个环节涉及到一些相关规定,法律的层次比较低,这就导致各方利益难以顺利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明确保障,进而导致社会资本对PPP政策的稳定性心存顾虑;二是PPP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缺乏对PPP模式运作的经验和管理人才,对PPP项目的规范性要求、完整流程、各环节具体操作等了解程度也参差不齐,服务也参差不齐;三是PPP项目的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特别在粤东西北地区表现明显;四是PPP项目在审批、融资、资金等配套政策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曾志权说,下一步,广东将把上述意见向国家反映,提请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出PPP立法的初步意见稿,建议国家抓紧就PPP有关工作进行立法,以确保PPP合作各方的利益能够顺利地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保障,消除社会资本对PPP政策的稳定性方面的顾虑。与此同时,广东将按有关要求,继续做好PPP试点推进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