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丽的分割线 实时跟踪PPP项目动态
返回顶部 返回bhi首页 在线咨询 用户反馈

我要咨询

电话咨询:010-68066836、68516181

在线咨询:中国拟在建项目网-在线咨询BHI客服1 中国拟在建项目网-在线咨询BHI客服2

×

所在位置:首页 > PPP投资动态 > 正文 PPP投资动态

山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中国能源报
分享到: 更多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方面,《指导意见》不仅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参与投资煤电项目建设,以及投资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及抽凝热电机组、园区式热电冷联供机组等,还特别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分析认为,低热值煤发电对山西而言,将是实现经济发展“绿色”升级的一个有力支点。

   调结构之举

   我国是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长期以来,在煤炭生产和洗选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资源。这些大量未利用的煤矸石、煤泥等长期在矿区堆存,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容易自燃并释放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而且经雨水淋溶后还会污染水体和土壤。

   2011年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快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对多途径利用废弃资源,减少煤矸石、煤泥堆存,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煤炭生产大省,山西在长期的煤炭生产过程中累积了大量的低热值煤资源。公开资料显示,仅煤矸石一项,山西累计堆存量达到10亿多吨,形成矸石山 1540多座,占煤炭产量的15%左右,近年来更是以每年上亿吨的速度激增。但相比年产量来说,年利用量少之又少,还不足2000万吨。

   数据显示,如果把煤矸石用来发电,一吨煤矸石的发热量可折合为0.285吨标准煤。如建设一个装机容量为36万千瓦的煤矸石发电项目,年消耗煤矸石达250万吨,年产值可达5亿元,同时还可减少煤矸石占地面积100余亩。

   节约资源必须“变废为宝”。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不仅帮助山西省充分利用煤炭资源,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和环保效益,迅速成为建设“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突破点。

   政策大力支持

   山西发展低热值煤发电同样得到国家层面认可。

   2013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同意委托山西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首次把能源项目核准权限委托省级政府。

   为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山西省政府于2013年8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低热值煤发电的10个准入条件和10个优先原则。

   根据《方案》,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布局应依托大型洗煤厂(群),依托多个洗煤厂的项目,燃料运输距离不应超过30公里;合理运输距离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煤矿、洗煤厂和低热值煤电厂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的煤电一体化模式,鼓励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交换股份等方式实现煤电一体化。

   对于低热值煤的基热值,《方案》也有明确要求:用于发电的低热值煤燃料主要为煤泥、洗中煤和收到基热值不低于5020千焦(1200千卡)/千克的煤矸石;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的,优先选用国产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入炉燃料收到基热值不高于14640千焦(3500千卡)/千克;以洗中煤、煤泥为主要燃料的,可考虑采用高效煤粉炉,入炉燃料收到基热值不高于17570千焦(4200千卡/千克)。

   《方案》给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截至2014年底,山西省已累计批准24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装机容量2104万千瓦。

   在山西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还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列为十大重点领域投资项目之一,计划投资205亿元。据山西省发改委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完成投资24.3亿元。

   严控发展质量

   山西省虽然鼓励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但在发展质量上丝毫不含糊。

   山西省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施烟气超低排放,低热值发电项目也不例外,只是在烟尘排放方面,要求略微宽松: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排放标准,氮氧化物50mg/Nm3、二氧化硫 35mg/Nm3、烟尘5mg/Nm3;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基本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排放标准,氮氧化物5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烟尘 10mg/Nm3。

   今年3月,山西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将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限由2020年提前至2017年底。

   5月,山西省发布了《关于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审批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一律不得建设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实施意见》同时表示,太原市作为重点控制区,全境只能建设“上大压小”或热电联产燃煤发电项目;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作为一般控制区,所设区(不含县)只能建设热电联产燃煤发电项目;全省所有城市(含县级市)建成区、规划区只能建设热电联产燃煤发电项目。

【相关阅读】
BHI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PPP各地区项目

PPP各类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