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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教学楼巡课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窗体顶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块玉兰大道*号双赢大厦*层**B*室 中标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巡课摄像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2***** 数量:*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 易华、陈挺、薛健、孙超、翟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市第十一中学*年教育装备西门新建网络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室,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第一中学 地 址:*省*市*涌金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方式:万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窗体底端 如果您是会员,请点击这里[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致电客服010-68570776/74,或留 言,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