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标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渔骨村道路改善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公告类别:招标公告|招标类型:安装施工|发布日期:2024-07-27

项目名称:
查看详细内容附件内容:项 目 概 况偃 师 区 首 阳 山 街 道 办 事 处 * 年 偃 师 区 首 阳 山 街 道 渔 骨 村 道 路改 善 工 程 项 目 招 标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站(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并 于 * 年 * 月 * 日 *时 * 分 ( 北 京 时 间 ) 前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 目 编 号 :偃师政采磋商 *** * 目 名 称 : 偃 师 区 首 阳 山 街 道 办 事 处 * 年 偃 师 区 首 阳 山 街道 渔 骨 村 道 路 改 善 工 程 项 目 ;* 购 方 式 : 竞 争 性 磋 商 ;* 算 金 额 : *.* 元 ;最 高 限 价 : *.* 元 ;序号包 号包 名 称包 预 算( 元 )包 最 高 限价 ( 元 )是 否 专 门面 向 中 小企 业采 购 预 留金 额 ( 元 )1偃 师 政 采 磋商(*)*号偃 师 区 首 阳 山 街 道办 事 处 * 年 偃 师区 首 阳 山 街 道 渔 骨村 道 路 改 善 工 程 项目*.*.*是*.*.采 购 需 求(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标 的 的 名 称 、数 量 、简 要 技 术 需 求 或服 务 要 求 等 ):(1)采 购 项 目 简 要 说 明 : 本 次 采 购 共 1 个 包 。 项 目 位 于 首 阳山 渔 骨 村 ,主 要 为 道 路 铺 油 。对 渔 骨 村 主 干 道 铺 设 柏 油 路 面 ,总 长 度为 *.* 米 ,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厚 5 公 分 。(2)工 期 : * 日 历 天(3)质 量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质 量 验 收 备 案 标 准(4)安 全 目 标 ; 杜 绝 重 伤 死 亡 事 故(5)文 明 工 地 目 标 : 市 级 文 明 工 地(6)扬 尘 防 治 目 标 : 做 到 “ 七 个 *%, 八 个 必 须 ”(7)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按 照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执 行(8)采 购 范 围 : 施 工 图 纸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内 * 同 履 行 期 限 : * 日 历 * 项 目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 否 ;* 否 接 受 进 口 产 品 : 否 ;* 否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是 。二 、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足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 1) 本 项 目 面 向 中 小 微 ( 监 狱 、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 企 业 采 购 ;执 行 节 约 能 源 、保 护 环 境 、扶 持 不 发 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促 进 自主 创 新 产 业 发 展 、支 持 脱 贫 攻 坚 、使 用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等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2) 根 据 豫 财 办 [*]* 号 文 件 要 求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的 中小 微 企 业 供 应 商 , 持 中 标 (成 交 )通 知 书 可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合 同 融 资 。详 情 请 登 录 河 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进 入 网站 飘 窗 或 业 务 指 南 窗 口 了 解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的 融 资 服 务 内 容 。* 项 目 的 特 定 资 格 要 求 :(1)供 应 商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响 应 文 件 中 附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扫 描 件 )(2)供 应 商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具 有 有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 响 应 文 件 中 附 证 明 资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3)拟 派 项 目 经 理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资 格( 不 含 临 时 建 造 师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且 未担 任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提 供 无 在 建 项 目 承 诺 书 。( 响 应 文 件中 附 证 明 资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4)根 据 《 洛 阳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推 行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承 诺 制 的 通 知 》( 洛 财 购 【 *】 * 号 ) 文 件 ,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供应 商 信 用 承 诺 函 ”(详 见 第 七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时 不 再 提 供以 下 证 明 材 料 :①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的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②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证 明 材 料 ;③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④ 具 备 履 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材 料 ;⑤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的 证 明 材 料 ;⑥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证 明 材 料 。注:采 购 人 有 权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要 求 中 标 供 应 商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以 核 实 成 交 供 应 商 承 诺 事 项 的 真 实 性 。(5)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其 他 供 应 商 之 间 不 得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为 同 一 母公 司 ,否 则 其 将 不 被 接 受 。为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前 期 准 备 或 者 监 理 工 作 提供 设 计 、咨 询 服 务 的 任 何 法 人 及 其 任 何 附 属 机 构( 单 位 ),都 无 资 格参 加 本 次 采 购 项 目 的 磋 商 。(6)本 次 采 购 实 行 资 格 后 审 , 资 格 不 合 格 者 , 取 消 其 响 应 资 格 。三 、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 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每 天 上 午 *:*至*:*, 下 午 *:*至 *:*( 北 京 时 间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 点 : 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 * 式 : 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上 获 取 。 请 在 “ 洛 阳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进 行 用 户 注 册 ,办 理 数字 证 书 后 下 载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如 投 多 个 标 段( 包 ),则 应 就 所 投每 个 标 段( 包 )分 别 下 载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完 成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下 载 。详 见 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办 事 指 南 内的 “ 主 体 注 册 *办 理 ” 和 “ 洛 阳 政 府 采 购 系 统 操 作 手 册 ( 供 应 商用 ) ” 。 * 价 : 0元 四 、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 止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北 京 时 间 ) * 点: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获 取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后 ,请 下 载 并 安 装 最 新 版 本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制 作 电 子 投 标 ( 响 应 ) 文 件 ,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上 传 加 密 的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未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完 成 上 传 的 ,视 为 逾 期 送达 , 洛 阳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将 拒 绝 接 收 。 五 、 响 应 文 件 开 启 *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北 京 时 间 )* 点:洛 阳 市 偃 师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标 一 室 ( 偃 师 区 首 阳新 区 首 阳 大 厦 西 北 配 楼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二 楼 ) 。本 项 目 采 用 远 程 不见 面 交 易 的 模 式 ,开 标 当 日 ,供 应 商 无 需 到 现 场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应 在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在 线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活 动并 进 行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解 密 等 。因 供 应 商 原 因 未 能 解 密 或 解 密 失 败的 将 被 拒 绝 。 详 见 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办 事 指 南 内 的 “ *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操 作 手 册 ( 投 标 人 或 供 应商 ) ” 。除 电 子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外 ,竞 标 时 不 再 接 受 任 何 纸 质 文 件 、资 料 等 。 六 、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及 招 标 公 告 期 限 本 次 采 购 公 告 在 《 河 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 洛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中 心 网 》、 《 河 南 省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上 发 布 , 采 购 公 告 期 限 为 三 个 工 作 日 。 七 、 其 他 补 充 事 * 应 商 在 参 与 本 项 目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期 间 应 及 时 关 注 本 网 站 获取 相 关 澄 清 或 变 更 等 信 息 。* 府 采 购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编 号 : 偃 师 政 采 磋 商 ***; 采 购 编号 : 偃 师 政 采 磋 商 (*)*号 * 管 部 门 : 洛 阳 市 偃 师 区 财 政 局 监 管 部 门 联 系 人 : 洛 阳 市 偃 师 区 财 政 局 采 购 办 监 管 部 门 联 系 方 式 : *** 八 、 凡 是 对 本 次 招 标 提 出 询 问 , 请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联 系1、 采 购 人 :名 称 : 洛 阳 市 偃 师 区 首 阳 山 街 道 办 事 处地 址 : 洛 阳 市 偃 师 区 G*与 镇 南 路 交 叉 口 西 北 方 向 *米 联 系 人 : 秦 先 生联 系 方 式 : *、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中 新 创 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洛 阳 市 洛 龙 区 *创 智 广 场 1号 楼 *室联 系 人 : 张 先 生电 话 : *** * 目 联 系 方 式联 系 人 : 张 先 生电 话 : *** 中 新 创 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年 * 月 * 日
如果您是会员,请点击这里[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致电客服010-68570776/74,或留 言,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京ICP备14013074号-1
版权所有:BHI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570776/74      邮箱:service@bhi.com.cn

欢迎关注BHI

欢迎访问手机版

新版会员中心正在建设中,敬请期待!

返回原版会员中心>>>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