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有机废气治理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业委员会王喜芹、李京芬、栾志强、郝郑平
2024年行业评述
01#主要政策标准#
(1)宏观政策
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提出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着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到2027年,全国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力争达标;到2035年,全国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配套发布《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4〕209号)。焦化行业成为继火电、钢铁行业之后又一个即将实施超低排放的行业。聚焦氮氧化物(NOx)和VOCs减排,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焦化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促进结构优化调整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为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9月份发布了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公示稿,12月份发布了鼓励类《目录》公示稿。VOCs治理限制类技术包括洗涤吸收净化技术、无控制系统或控制系统未实现对设施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调节控制的燃烧/冷凝/吸附-脱附VOCs治理技术,VOCs治理淘汰类技术(恶臭异味治理豁免)包括光催化及其组合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体降解及其组合净化技术、光解(光氧化)及其组合净化技术等。限制类和淘汰类VOCs治理技术对推动VOCs治理行业深度治理,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度入选的VOCs与恶臭治理鼓励类技术包括低温吸收-孔径级配材料吸附油气净化技术、冷凝-吸附-催化油气回收净化技术、官能团接枝改性纤维净化恶臭气体技术、生物法恶臭气体治理技术等。
(2)标准规范
国家排放标准方面,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布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修订,GB21522—2024),完善了抽采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内容;发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修订,GB16889—2024),规定了甲烷和恶臭的排放要求。
地方排放标准方面,上海市新修订3项:《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24)、《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24);安徽省新发布9项:《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8-2024)、《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9-2024)、《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4/4810-202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第2部分:农药制造工业;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第4部分:印刷工业;第5部分:电子工业;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2024),天津市新发布2项:《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02—2024),《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陕西省新发布1项:《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830-2024),四川省新发布1项:《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4-2024),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修订1项:《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24),广东省发布《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人造石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六项地方标准送审稿并征求意见。
其他涉VOCs相关标准规范方面,安徽省发布《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DB34/T4686—202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DB34/T4757—2024)等,山西省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DB14/T2965—2024)、《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2966—2024),江苏省发布《蓄热式焚烧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DB32/T4700—2024)等。
02#行业发展#
(1)行业整体发展
根据对部分头部企业2024年经营情况的初步调查,受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VOCs治理行业内部调整整合进一步加剧,首次出现产值和利润整体下滑的局面。原因一是石化、化工、涂装、包装印刷、制药等传统VOCs排污企业普遍效益下滑,对VOCs的治理需求减缓或推迟;二是上述行业中大型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前几年已经基本完成,大型治理工程的数量减少;三是由于竞争激烈,行业内卷,治理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但由于受到政策面的强力驱动,有机废气治理行业整体上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行业龙头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积极研发创新设备,提供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发展。部分中小企业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通过精细化、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深耕细分领域,不断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我国目前VOCs治理工作已经进入到对污染源的精细化管控和深度治理阶段,工作重心是围绕源头减排、过程严控、末端治理,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随着排放标准体系的不断加严,针对大型污染源主要是对已有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如部分活性炭/活性碳纤维吸附回收设备增加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设备,以实现污染源的深度治理;对设计不合理难以正常运行的治理设施进行工艺改造,如针对含有酸碱成分的RTO治理设施进行工艺提升,完善预处理工艺等;针对中小微型污染源,目前着重于对低效失效VOCs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查整治,如对现有的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治理设施进行淘汰,更换为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RCO、活性炭吸附等高效治理设备,推行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溶剂分散回收+集中处置和集中喷涂等绿岛治理模式。
(2)行业突出问题
在工艺技术层面上,一是很大一部分污染源,特别是中小微型污染源之前多采用了低效或无效的治理设施,大量低效失效的治理设施需要升级改造。由于治理成本高,中小微型污染源难以采用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进行治理,缺乏针对中小微型污染源的低成本高效治理技术;二是关键吸附、催化材料性能标准还不完善,市场混乱,对整体治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三是部分工艺技术选择与运用不合理,造成部分高效治理设施低效运行;四是对工艺安全重视不够,造成近年来治理设施安全事故频发。
在企业层面上,一是民营中小企业占比高,因企业规模小,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缺乏行业竞争力,近年来数量众多的无核心治理技术的小型企业被淘汰;二是行业内垫资类项目越来越多,工程款拖欠严重,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经营;三是最低价中标机制导致行业恶性竞争,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上涨,行业整体利润率降低等。
03#关键核心技术进展#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VOCs治理技术整体水平明显提升,部分装备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针对复杂工况的组合净化工艺设计水平不断提升,重点行业和典型产污工艺环节的净化工艺技术路线逐渐清晰。活性炭/活性碳纤维、氧化催化剂、大孔吸附树脂、蜂窝沸石等核心净化材料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沸石转轮、RTO/RCO、吸附回收装置、生物净化装置等都有一定的突破和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背景下,制药、农药、锂电、涂布、印刷等溶剂使用量大的行业更加重视溶剂回收利用,溶剂回收技术快速发展。
(1)回收类技术
溶剂回收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碳排放,溶剂回收工艺技术是目前VOCs治理技术发展的重点。活性炭移动床VOCs连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技术在橡胶生产、制药、PVC手套生产等行业得到了应用。树脂吸附技术适用于高浓度废气的溶剂回收,在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溶剂回收特别是含氯溶剂的回收中大量应用。活性碳纤维吸附回收+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两级净化技术在包装印刷、锂电池隔膜生产等行业溶剂回收应用广泛。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开发了以冷凝、吸附、吸收和膜分离等单元为基础的多级组合治理技术,在超高浓度油气(溶剂)回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多级组合治理工艺实现了超高浓度油气(溶剂)回收领域毫克级排放要求。
(2)焚烧类技术
高温焚烧技术(TO/RTO/VCU/DFTO/CEB等)净化效率高,适用于污染物复杂体系的废气治理,不同类型的焚烧工艺都得到了广泛应用。近年来焚烧工艺的发展重点在于高效节能设计和热能综合利用技术。根据不同行业的排放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工艺设计和热效管理,已实现对热能的高效利用,在化工、制药、喷涂、涂布、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中广泛应用。与高温焚烧技术相比,催化燃烧技术具有节能优势。催化燃烧技术的发展重点在于针对不同类型有机物净化催化剂的性能提升。虽然我国催化剂的整体水平和国外企业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近年来开发速度明显加快。除了CH、CHO有机物外,含Cl、N等杂原子有机物的催化净化技术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3)除臭类技术
低浓度且异味较大的VOCs废气是行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传统净化技术主要包括吸附、生物、吸收、低温等离子体等,以上技术各有其适用性与局限性,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多技术组合工艺以实现深度净化,关键在于技术组合的选择和合理的工艺设计。在低浓度且异味较大的部分行业VOCs废气治理中,目前也发展出一些新技术并初步应用,如具有特异性吸附反应能力的改性纤维除臭技术、常温电化学协同催化除异味技术等。
(4)集成/组合类技术
为实现VOCs深度治理要求并降低治理成本,大部分行业的VOCs治理需要采用多技术耦合工艺,如吸附浓缩+催化燃烧/高温焚烧工艺、冷凝/膜分离+吸附溶剂回收工艺、吸收+吸附溶剂回收工艺、活性碳纤维+转轮多级吸附溶剂回收等。针对不同生产工艺过程VOCs的治理,随着工艺研发和工程实践不断发展,部分重点生产工艺的治理工艺技术路线逐渐清晰并已形成技术指南。
(5)“绿岛”治理技术与治理模式
近几年,为解决汽修、精细化工、家具、包装印刷、小喷涂、餐馆等大量中小微型VOCs污染源和恶臭异味的深度治理,不同的“绿岛”模式正在蓬勃发展中。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集中涂装中心,是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解决大量中小微型污染源VOCs治理问题的关键。在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城市、园区和产业集群),建立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实现活性炭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立溶剂分散回收+集中提纯/处置中心,实现有机溶剂的循环利用;在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对喷涂废气进行统一高效治理。以上各类“绿岛”治理模式均建成了一批示范项目,成功带动了一批企业的发展,部分从事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和溶剂分散回收+集中提纯/处置模式的企业已经有了较大的规模。
2025年发展展望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方向,即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总数调整为82个,重点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三个重点区域,将PM2.5浓度较高的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地区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汾河谷地和陕西关中地区作为汾渭平原主要范围。以上区域仍将是明年VOCs治理的重点区域。
涉及VOCs污染治理和碳减排的宏观政策、标准体系逐渐完善,将挥发性有机物列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时机也日趋成熟,这必将对有机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溶剂回收、热能综合利用和生物净化等绿色低碳治理工艺技术将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我国首份甲烷控排顶层设计文件《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更加严格。积极稳妥有序控制甲烷排放,兼具减缓全球温升的气候效益、能源资源化利用的经济效益、协同控制污染物的环境效益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安全效益。甲烷减排主要包括煤炭、油气、农业畜牧业、废弃物处置等领域。新建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自2025年4月1日起,现有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自2027年4月1日起,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所规定的排放控制要求,甲烷体积浓度高于8%且抽采纯量高于10立方米每分钟的煤矿瓦斯禁止排放。由于存量巨大,煤层瓦斯气的治理与利用将成为下一步废气治理领域的重点方向之一。
《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政策推动和市场需求,促使VOCs治理行业迎来新一轮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一方面,VOCs低效治理设施的淘汰将直接影响相关设备制造商和服务商,迫使他们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高效的治理技术。另一方面,高效治理设施的推广将带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VOCs治理的整体水平。
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动和市场对高效治理技术的渴望,预计未来VOCs治理市场将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安全、节能、环保、低碳的高效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将得到快速发展;二是低效治理设施的淘汰将为高效技术装备提供市场空间,行业整合将加速,大批从事单一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将面临转型;三是针对大量的中小微型污染源的治理需求,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溶剂分散回收+集中处置、集中喷涂等“绿岛”治理模式将进一步快速推广;四是政府管理部门对VOCs治理的监管将更加严格,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焦化行业成为继火电、钢铁行业之后又一个即将实施超低排放的行业。高质量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需要加强VOCs全过程治理,重视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清洁运输等薄弱环节,预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焦化行业VOCs减排约60万吨,因此焦化行业将成为下一个VOCs治理领域的重点行业之一。
分行业领域的高效节能、溶剂回收利用、生物等低碳治理技术将是今后技术发展的重点。研发吸附、催化等核心材料,完善绿岛治理模式,持续研发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的大风量、低浓度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等将会进一步得到发展。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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